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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女导购是诱饵

假招工 真骗钱
1998-11-23 来源:生活时报 秦毅艳 我有话说

1998年9月20日上午,警方接到事主李立报案,称她在西单购物中心门前被一男子以招聘女导购员为由,骗走人民币800元。事后,她向其登记求职的某职业介绍所反映此事,该所职员张斌决定给予帮助,并查找了那名男子联系方式,以推荐求职人员为诱饵,约该男子于当日中午11时许在协和医院门口见面。

李立、张斌请求警方帮助擒拿该男子。警方即刻派两名警察,身着便衣,设伏于协和医院门口。当该男子如约出现时,经事主李立指认,警方将该男子抓获,并当场从该人身上搜出所骗赃款人民币800元。

经过警方审查,该男子名叫金金,河北省青龙县人,1992年曾因诈骗罪被宣武区法院判刑一年。如今他恶习难改,重操旧业。1998年9月19日,金金在本市广渠门一根电线杆上,看见贴有某职业介绍所的小广告,便按上面留的电话号码,给该介绍所打电话,自称姓刘,在西单购物中心二层租赁柜台经营服装,急需两名女导购员,月薪1000元,还可按销售额的3%提成。该介绍所答应帮忙介绍。金留下其呼机号码。当日上午,介绍所职员呼金金,告知中午12时,带3名求职女青年在崇文门饭店东门口见面。金挑了其中两名女青年:李立、李平,让她俩于次日早晨8时30分,在西单十字路口西北角见面。每人带人民币800元和照片一张,钱系工作服抵押金。9月20日,李立、李平拿着钱和照片前往约定地点。金说先交钱,然后再办手续、发工作服。李立当即交给金800元钱,李平多留一个心眼,要求先看柜台再交钱。金拿出没有SIM卡的移动电话机,假装与楼上售货员联系:已找到应聘者。之后,金让李平上二楼柜台找其妻刘玉(此人纯属子虚乌有),他带李立到西单购物中心库房拿工作服。

金让李立在购物中心门口等候,没有答应李立提出的一起进库房拿衣服的要求:因为库房存货多,不许外人入内。这样,金金推着自行车,从西单购物中心旁边的堂子胡同溜之大吉。

警方经过进一步讯问,得知金金自今年5月至9月间,在西单购物中心附近,以在西单购物中心租赁柜台、假借招聘女导购员为名,先后诈骗女青年6人,共诈骗人民币4000余元。现金金已被西城分局以诈骗罪逮捕。

从案情看,金金选择的诈骗对象是年轻、缺乏经验和防范意识差的女青年,这样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容易得手。那些违章张贴在电线杆上介绍职业的小广告,给金金提供了犯罪的便利条件。求职心切的女青年,应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,一定要到注册登记、手续齐全的职业介绍所谋求职业,千万不要轻信电线杆上的小广告。否则,自己受损失,还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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